"大数据杀熟"从道德争议变成了法律问题
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同一家酒店,用自己手机搜出来的价格,比用朋友手机搜出来的贵了几十块。这类现象过去几年被反复讨论,但一直缺乏专门的执法依据。平台方面往往以"个性化推荐""动态定价"等说辞搪塞,消费者投诉也很难找到精准的法条支撑。
这个局面在4月10日之后会有实质性改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规则的核心很明确: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其支付意愿、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数据,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同的价格。
除了杜绝"杀熟",这份规则还回应了几个长期存在的痛点。一是平台"逼迫"商家降价的问题——规则明确禁止通过限流、降权、下架等手段强制商家参与促销或开通自动跟价系统,等于把自主定价权还给了商家。二是免密支付和自动续费——以后这类选项不得设为默认勾选,且必须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从实务角度看,笔者认为这一条对各类App的产品设计会产生比较直接的影响,建议互联网企业在4月10日前完成相关功能的自查整改。
新能源车报废,电池不能再"单飞"了
4月1日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决的是一个很现实的安全隐患:大量退役动力电池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市场,被改装后用在电动自行车上,成为火灾事故的重要诱因。
办法的核心规定只有两句话,但力度不小——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车和电池要一起走报废流程,缺少电池的按车辆缺失处理;同时,任何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
这项规定对车主而言意味着,以后不能把旧车的电池拆出来单独卖掉再去报废车身。对回收拆解企业而言,电池的流向追溯将成为监管重点,合规成本会有所上升,但这也是行业走向规范化的必经之路。
职业索赔人的日子不好过了
做过零售或电商的朋友大概都听说过甚至遭遇过"职业打假人"——买一箱牛奶专门找标签瑕疵,然后批量投诉索赔,一个月"赚"的比上班还多。这类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监管部门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有争议。
4月15日起施行的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态度。办法新增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人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虚假材料、冒名举报的一律不予受理。更关键的是,对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等手段骗取赔偿的,市场监管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等于消费者维权的门槛提高了。办法针对的是以牟利为目的、手段涉嫌欺诈的"索赔产业",正常的消费投诉不受影响。不过,对经营者而言,遇到可疑的批量投诉时,留好交易记录和监控视频确实变得更加重要了。
另外两项值得留意的变化
证监会短线交易监管新规(4月7日起施行):《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明确了13种豁免情形,包括ETF申赎、股权激励行权、做市交易等,同时允许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按产品账户单独计算持股。这项调整的实际意义在于,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扫除了此前因短线交易规则带来的操作障碍,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法务部门有必要重新评估现行的合规策略。
跨境电商退货"全国通退"(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9610模式"下的跨关区退货,退货商品不再限于原出口口岸,可退回至任意合规监管场所。做跨境电商的企业应当及时与报关行对接,把退货路径的优化纳入供应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