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漓江某些网红拍照点,有一张照片被反复模仿——人站在江中石头上,背后是山峦叠翠,水面如镜。为了这张照片,很多游客脱了鞋涉水进去,踩上石头,举起手机。
踩坏了怎么办?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一块石头,能值几个钱?
但漓江的石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石头。
漓江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也是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江边和水中的岩石,是这片风景的组成部分,也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管理。这不是说说而已,是《风景名胜区条例》写明的。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破坏景物、水体、地形地貌的活动。违者,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并处罚款。
踩坏了石头,法律性质上就是"破坏地形地貌"。景区管理机构可以当场处以罚款,金额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视损坏情节确定。广西还专门制定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漓江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设置了额外的保护层,违规后果覆盖面更广。
但罚款还不是最严重的后果。
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正式入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承担修复责任;无法修复的,要赔偿生态损失。这里说的"赔偿",不是按石头的市场价算的,而是以生态功能的损失为基础,由专业机构评估。如果踩坏的是具有特殊地质价值的岩石,赔偿额可能远超游客的想象。
有人觉得,景区人那么多,没人专门盯着,踩了没人知道。
这个判断,放在今天有点过时了。漓江景区的监控覆盖率在持续提升,加上其他游客随手拍视频的习惯,很多踩石头的行为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记录下来。全国已有多起游客在风景区踩踏破坏景观被处罚的案例。漓江作为知名度最高的景区之一,监管力度只会更严,不会更松。
还有一层问题,和个人责任无关,但值得想一想。
喀斯特地貌的岩石结构相对脆弱,长期在水中浸泡后更容易剥落。一个人踩一脚,也许什么都没发生;一天里踩过同一块石头的人有几百个,情况就不同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那一脚无关紧要,最后大家一起把这块石头毁掉——而没有人为此负责。法律设的这条线,正是为了防止这种结果。
漓江值得一张好照片,但不必非踩上石头才能拍出来。选好角度,在水边站着或者蹲着,背景是一样的山水。那张反复被模仿的照片,未必需要那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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