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有家米粉店,二十年老字号,靠口碑做出了名气。有一天,老板发现不远处开了家新店,招牌字体一样,装修风格一样,连店名也只差一个字。来店的客人开始问:"你们是连锁的吗?"更有人被新店招牌吸引进去,出来之后说"味道不对"。
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小店主第一反应是忍——"和人家打官司,麻烦,还不如多做几碗粉"。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忍下去只会让侵权者更有恃无恐。
你有没有注册商标,决定了维权的底气
如果店名已经注册了商标,维权路径最清晰:对方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称经营同类餐饮,构成商标侵权,你可以要求工商部门介入查处,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数额可参考实际损失、对方获利,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有恶意的,最高可适用五倍惩罚性赔偿。
如果还没注册商标,也不是没有办法。使用在先是一项被法律认可的权利——哪怕没有商标证书,只要能证明你的店名在这个地区先用起来、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对方后来抢注或模仿,就可以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权益。
使用在先的证明责任在你,所以平时积累的老照片、外卖平台历史评价、媒体报道、客户证言,都是有价值的材料。
怎么维权,按这个顺序来
最快的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工商部门有权对商标侵权行为行政查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侵权物品,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罚款。行政程序成本低、速度快,适合作为第一步。
拿到行政处理结果之后,如果还有损失赔偿的诉求,可以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两条路可以并行,不冲突。
在这之前,有几件事要先做好:去对方店面拍照留存证据,包括招牌、菜单、外卖页面截图,记录时间;如果条件允许,做一份公证保全,证据效力更强;同时整理自己的历史经营记录,证明店名的使用时间和知名度。
有些店主会选择先发一封律师函,这个做法有一定效果——对方如果是小本生意,收到律师函往往会主动修改店名,省了后续的麻烦。但如果对方有备而来,律师函只是开场,不能替代后续的法律行动。
最后提醒一件事:如果自己的店名还没注册商标,维权的同时记得尽快申请。注册商标不贵,一类商品一件商标的官方费用不到三百元,但给你的保护是实实在在的。被人蹭了名气之后再去补救,远比一开始就注册要费力得多。
如需进一步了解商标维权的具体策略,欢迎联系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