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 篇与「公告与限期自拆」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漓江沿岸的违法建设要清,政府有这个权力,也该把它用足。但强拆是不可逆的——房子推倒了,万一程序错了,再合法的目的也回不来,等着的是确认违法加行政赔偿。《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给违建强拆设了比一般强制执行更多的前置程序,少走一步,承办人几个月的工作可能就白做。这篇文章写给参与漓江违建整治的执法机关,讲清楚这道程序怎么走全。
瀛桂 · 综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