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篇与「社会危险性」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本文以广西区内 10 个地市、14 家基层法院作出的 20 份生效强制医疗决定书为实证研究样本,全面梳理了辖区内强制医疗案件的行为特征、疾病类型分布、审理程序规则与裁判共识。文章通过多起典型个案的深度解析,拆解了 “无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社会危险性判断” 等核心法律要件的司法裁量标准,同时配套整理了强制医疗高频问题答疑与律师代理实务要点,可为当事人家属及法律从业者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清晰的裁判参照与实操指引。
唐学智 · 律师
"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适用的核心实质要件,却长期面临概念模糊、标准离散的困境。本文以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社会危险性语义辨析》所确立的"五种情形"规范框架为基础,结合植某案的二审裁量逻辑及甲某案的审查实践,系统梳理桂林地区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认定的具体判断要素。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认罪认罚+退赃谅解"组合情节对危险性评估的降权影响,以及"取保候审期间失联"对危险性等级升格的法律效应。研究认为,桂林本地司法实践呈现出"规范要素+场域化裁量"的双层结构,程序诚信记录正逐步成为危险性评估的独立权重变量。
瀛桂 · 刑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