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 篇与「认罪认罚」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人进了看守所,家属最盼的是早日出来。本文是"看守所50问"系列的最后一篇,围绕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申请、保证方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对羁押的影响、释放的几种情形、国家赔偿以及特殊人群的保护等10个问题,讲清楚"出路"在哪里,并给家属几条实在的建议。
吴志强 · 律师
"我是被骗过去的""我被关着走不了""不干就挨打"——这是电诈园区归国人员最常见的辩解,却几乎没有在判决中被采纳。笔者梳理了样本中涉及胁从犯、被骗出境辩解以及自首认定的案件,分析法院的审查标准,并提示归国人员和家属在"回国之后怎么做"这件事上最容易犯的错误。
唐学智 · 律师
同一份判决书里,主犯判了实刑,从犯却拿到缓刑——这不是法官偏心,而是四道法定门槛叠加之后的自然结果。我检索了桂林地区98份非法拘禁罪判决书,其中24份出现缓刑宣告。这篇文章用真实案号还原缓刑到底是怎么“给”出来的,也想告诉正在等待判决的家属——有些细节,现在补救还来得及。
家人突然被带走,很多人听到的第一句建议是“赶紧认罪认罚,能轻判”。这话不全错,也不全对。认罪认罚不是一句话的表态,它关系到您的家人承认了什么、放弃了什么、还能争取什么。这篇文章写给被告人家属,讲清楚这项制度的真实逻辑、它的好处到底在哪里、哪些情况下认了也未必从宽,以及作为家属,您最该做的和最不该做的分别是什么。
李小娅 · 律师
一个被取保候审回来的当事人坐在我对面,说了一句让我印象很深的话:“我在公安那儿说岔了,本想着到检察院再改过来,结果反而把自己绕进去了。”很多人以为笔录就是把话记下来,反正都是说话,先说错了后面补就行。但公安的笔录和检察院的提审,目的不同、问法不同,分量也不同。这篇文章讲的是:这两道笔录各自在查什么,以及当你前后说得不一样时,会发生什么。
"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适用的核心实质要件,却长期面临概念模糊、标准离散的困境。本文以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社会危险性语义辨析》所确立的"五种情形"规范框架为基础,结合植某案的二审裁量逻辑及甲某案的审查实践,系统梳理桂林地区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认定的具体判断要素。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认罪认罚+退赃谅解"组合情节对危险性评估的降权影响,以及"取保候审期间失联"对危险性等级升格的法律效应。研究认为,桂林本地司法实践呈现出"规范要素+场域化裁量"的双层结构,程序诚信记录正逐步成为危险性评估的独立权重变量。
瀛桂 · 刑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