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篇与「自首否定」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38份受贿判决书中,约24件否定自首,但绝大多数仍因如实供述获得从轻评价。自首辩护失败后,坦白是不是“备胎”?样本显示,坦白是主力,而非边角料。
唐学智 · 律师
去了纪委、也曾向领导汇报问题,仍可能被否定自首。包晓敏受贿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在纪委带走谈话前向领导反映部分问题,但因侦查阶段稳定供述后至当庭对部分事实否认,构成翻供,依法不构成自首。翻供是自首认定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杀手”。
自首认定并非一审终局。徐培春受贿案中,一审认定自首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检察院抗诉后二审否定自首,改判十年。本案是38份样本里自首争议与量刑联动最极端的一例,值得逐段拆解二审纠错理由。
监察体制改革后,留置取代“两规”成为职务犯罪调查的核心措施。当事人被留置后如实交代,算不算自首?在38份受贿判决书样本中,至少8件涉及留置,否定自首是压倒性结论。本文梳理留置与自首之间的法理界线及辩护剩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