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篇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一个技术人员接了一单“活儿”——用AI换脸帮人破解电商平台的人脸识别验证,赚了六千多块钱,大概率没把自己当成谁的共犯。据报道,浙江绍兴一起利用AI换脸突破人脸核身系统抢购茅台转卖牟利的案件近期审结,三名被告人均获刑。这篇文章想说清楚一件事,“技术中立”不是一张随时能打的挡箭牌,什么时候能打、什么时候打不出去,是有边界的,而这个边界,恰恰是很多技术从业者从没认真想过的问题。
唐学智 · 律师
帮信罪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起诉数量增长最快的罪名之列。大量被告人是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年轻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让这些人被判刑的关键机制,是“明知”推定——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特定情形推定被告人“知道”对方在从事犯罪。这篇文章讲的是,这个推定在哪里走偏了,以及它正在对哪些人造成伤害。
一个大学生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卖了几百块钱,几个月后被通知涉嫌犯罪——这几年,"帮信罪"成了年轻人最容易撞上的刑事罪名之一。它到底是个什么罪?卖卡、跑分、出借账户,哪一步跨过了罪与非罪的线?为什么同样的行为,有人被定帮信罪、有人被定掩隐罪、有人甚至被当作诈骗共犯?这篇文章想给一个能自己判断的框架,尤其写给那些"不知道自己在犯罪"的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来已跃升为起诉人数排行前列的罪名,数以万计的人因出租银行卡、借用手机号、提供支付账户而走进检察院的起诉书。主观“明知”是这个罪名最核心的争议,也是辩护的主要阵地。但在实践中,推定明知的规则正在被选择性适用,“有相反证据的除外”这半句话,在部分案件里被悄悄省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