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 篇与「认罪认罚从宽」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
两个人,同样因为讨债把人关了起来,同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缓刑回家了,一个直接进了监狱。差别在哪里?我翻了桂林地区98份非法拘禁罪判决书,把里面能找到的从宽情节一条条数了一遍,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不是所有“认错态度好”都能换来同样的结果。
唐学智 · 律师
“对方说要去报案,抓你坐牢”——这句话我在企业主的咨询里听过太多次,往往说话的人自己也不清楚报案和立案、立案和逮捕之间隔着几道门槛。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涉民营经济典型案例。案例本身该怎么读,很多解读文章讲得笼统。这篇文章想说清楚的是,“少捕慎诉慎押”落到一家具体企业身上,检察机关到底在看什么,企业主自己能不能提前判断。
缅北电诈专项行动把数万人押解回国,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数字都是以万计。舆论普遍一个态度:严惩。这没有错。但在"严惩"这两个字底下,站着的并不是同一种人——有金主和骨干,也有被骗过去、被控制、想跑跑不掉的年轻人。把他们当成一团来处理,既不合乎事实,也不合乎法律。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里,刑事辩护到底还有没有、有什么价值。
瀛桂 · 合规组
组织考试作弊罪系我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施行)新增罪名,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第2款。本罪的设立系国家回应日益猖獗的考试作弊犯罪产业链,保护国家考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竞争秩序。本研究报告以辩护律师视角,系统梳理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深入分析无罪辩护及罪轻辩护方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与两高2019年司法解释,为刑事辩护实务提供专项参考。
2026年4月,桂林全州县一次突击执法中,超过1000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鵐被困于非法猎网,3名嫌疑人当场被捕。这并非孤例——每逢候鸟迁徙季,桂林多地都有类似案件发生。本文梳理非法捕鸟行为的三类刑事罪名、入罪数量标准,以及"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的司法处置路径,供公众了解相关法律边界。
瀛桂 · 刑事组
本报告由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刑事组完成,系统研究骗取贷款罪(《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辩护体系。报告梳理该罪名自2006年设立至《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的立法沿革,深入解析欺骗手段、重大损失、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标准,并从辩护律师视角提炼八大核心辩点:欺骗手段不成立、重大损失不成立、因果关系阻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足额真实担保出罪、刑民边界厘定、非法占有目的辩护(罪名降格)及共同犯罪地位辩护。报告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权威研究文章、最高法案例库入库案例及张明楷等权威学者观点,收录五个典型无罪或从宽判决案例,并专章论述量刑辩护策略与当前保护民营经济的刑事政策背景。报告结论认为,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相当大的无罪辩护空间,精细化辩护可有效影响个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