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0 篇与「刑事辩护」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第 2 / 5 页)。
秦振斌 · 律师
"交二十万,保证年底前减刑""认识监狱领导,能办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家属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到底怎么办?谁说了算?新监狱法加上了评审、公示、说理等多道程序。这是系列第三篇。
唐学智 · 律师
人送进了监狱,家属心里最放不下的是:多久能见一次?能不能打电话、视频?寄去的钱他能用上吗?在里面生病了有没有人管?新监狱法对这些日常问题都有了新规定。这是系列第二篇。
亲人刚被判了刑,家属最慌的往往不是刑期长短,而是"人现在在哪""什么时候送走""我们能做什么"。2026年11月1日,新修订的监狱法正式施行。这是系列第一篇,从判决生效讲到收监入狱,回答家属最先会问的10个问题。
样本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处理的是2018年至2020年间的偷渡行为,被告人到2025、2026年才被追究。本文从追诉时效、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前案判决之后再被起诉三个角度,讨论这类"旧账"案件的处理规律,并提示辩护中应当首先核算的几个时间节点。
合同诈骗案件辩护的核心只有一句话:把"骗"拉回"合同纠纷",把"非法占有目的"拉回"经营失败"。本文用50个问答,把这条主线拆成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行为方式、罪与非罪、数额量刑、程序证据六个板块。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起点刑是二年有期徒刑,远高于偷越国(边)境罪的最高刑一年。笔者通过湖北赤壁((2026)鄂1281刑初131号)、贵州赫章((2026)黔0527刑初82号)、福建长乐((2026)闽0112刑初127号)三起案件,讨论三个问题:自己一起去和"介绍别人去"在法律上有何区别,合法签证出境为何也能构成"组织偷越",以及只帮忙收钱的家属是否也会被追责。
偷越国(边)境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一年,很多辩护人因此把它当作"附带"的小罪,不太在意判拘役还是判有期徒刑。笔者把样本中34名被告人的偷越罪刑罚逐一核对后发现,在与诈骗罪数罪并罚的案件中,这一选择会直接决定实际执行刑期多出零个月还是四个月。本文同时讨论罚金的地区差异和缓刑的适用规律。
"我是被骗过去的""我被关着走不了""不干就挨打"——这是电诈园区归国人员最常见的辩解,却几乎没有在判决中被采纳。笔者梳理了样本中涉及胁从犯、被骗出境辩解以及自首认定的案件,分析法院的审查标准,并提示归国人员和家属在"回国之后怎么做"这件事上最容易犯的错误。
诈骗数额查不清、被害人找不到,为什么仍然可以定诈骗罪?关键在于"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30日以上"这条规则。笔者结合十余份涉及该规则的裁判文书,梳理30日如何计算、证据链如何搭建、后勤人员是否也会被追责,并展示同一情节在不同法院之间相差三倍有余的刑期。